2020年3月9日,根据省民政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旅游局、省文物局、省地方志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安徽省千年古镇、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民地字〔2014〕142号),今年全省继续开展千年古镇、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。依据民政部《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》标准,在经过县(市、区)级申报、市级审查推荐基础上,经省民政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文物局、省地方志研究院审核,认定第七批安徽省千年古镇、千年古村落候选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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